9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通知自2024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本次限购政策调整后,本市户籍、非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在全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不再审核购房资格,不再限制购房套数。9月29日,上海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的通知》,调整住房税收政策:(一)调整增值税征免年限,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5年调整为2年。(二)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及时取消普通住房标准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减少住房交易成本,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消息,优化分区住房限购政策,取消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转让限制,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到2年,并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开展现房销售试点,逐步提高新供应用地的现房销售比例,有序推进销售制度改革。